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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糖尿病筛查

2015-04-26 09:27 来源:宁波艾博尔妇产医院 浏览:
导语: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,称糖尿病合并妊娠;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减退,妊娠期才出现糖尿病,又称为妊娠期糖尿病(GDM)。糖尿病孕妇中80%以上为GDM,

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,称糖尿病合并妊娠;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减退,妊娠期才出现糖尿病,又称为妊娠期糖尿病(GDM)。糖尿病孕妇中80%以上为GDM,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20%。GDM患者糖代谢多数于产后能恢复正常,但将来患2型糖尿病机会增加。糖尿病孕妇的临床经过复杂。对母儿均有较大危害,必须引起重视。

妊娠糖尿病筛查步骤:

1.尿糖测定

尿糖阳性者不要仅考虑妊娠期生理性糖尿,应进一步做空腹血糖检查及糖筛查试验。

2.空腹血糖测定

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≥5.8mmol/L者,可诊断为糖尿病。

3.糖筛查试验

建议在妊娠24~28周进行GDM筛查,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,5分钟内服完,其后1小时血糖值≥7.8mmol/L为糖筛查阳性,应检查空腹血糖,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糖尿病,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行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。

4.OGTT

多采用75g糖耐量试验。指空腹12小时后,口服葡萄糖75g,其正常上限为:空腹5.6mmol/L,1小时10.3mmol/L,2小时8.6mmo1/L,3小时6.7mmol/L。其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,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仅1项高于正常值,诊断为糖耐量异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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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启凤 主任医师

擅长:难产处理、胎吸助产、产钳助产、新式剖宫产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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